11月1日中国开始第七次人口普查,海外华人分外关注的:中国各个城市的公安局发出的通知中有这么一条“加入外国国籍和出国定居者,应按规定注销户口。”
今年夏天的时候,曾经有过一波高潮:很多自媒体发布这个消息后,引发了海外华人和国内亲属的高度关注,很多人因此纷纷向本地公安机关或是当地政府进行咨询,得到的回复是:没有加入外籍者暂时不会执行!
很多媒体自媒体也煞有介事的开展了“辟谣”运动……
但是,这条消息真的是空穴来风吗?
加入外国国籍这个不用考虑,因为中国不承认双国籍,放弃中国国籍的同时,自然应该按照规定注销户口。
但出国定居是不是真的不会注销户口?
其实大家最早开始关注到“海外华人销户”的消息,是在2018年,上海发布了《上海常住户口管理规定》。
其中第四十六条规定:
出国定居或者加入外国国籍的,本人应当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注销户口登记。
而“外籍华人注销国内户籍”其实早在2003年就已经有了明文规定:
出国、出境1年以上的人员可以不注销户口,但是在国外、境外定居的应当注销户口。
上海于2018年颁布的规定只不过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了细化。
由于对于“定居海外”的定义不明晰,所以规定颁布后也没开始正式实施。
哪些人需要注销户口?
按照规定,需要办理销户的有两类人:
出国定居人员和加入外国国籍人员
对于加入外国国籍的华人来说,因为中国不允许双国籍,所以在拿到外国护照时就等于自动放弃中国国籍,在这种情况下是必须要注销户籍的。
另外,公安部门也不能对户口说注销就注销,需要有销户人员长期在国外居住和生活的事实依据。
怎么界定“定居海外”?
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对于定居海外有明确的定义:
指的是中国公民已经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,并已经在住在国连续居留两年,两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;
中国公民虽未取得住在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,但已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以上(含5年)合法居留资格,5年内在住在国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。
另外出国留学,不管是公派还是自费,或是公务出国在外工作,都不算“定居海外”。
在中国第四个直辖市重庆,记者为此专门进行了求证,根据重庆市民热线给出的答复:如果取得了外国永久居留权,需要前往户籍所在派出所注销户口。
如果没人没有主动注销,在人口普查过程中,重庆的公安机关在落实情况后,也会选择自动注销户口。
虽然会注销户口,但重庆针对计划未来回到中国、取回户籍的人士也有着非常明确的办理流程。
但是,不同地区,规定有所不同,重庆的情况并不适用于中国全部地区。
比如说上海,前文我们也提到过,早在两年前上海已经有获得国外永居权取消户籍的说法,但并未真正施行,这一次同样没有明确的官方消息证实会施行这一政策。
毕竟海外永居权与加入外国国籍不同,取消这些人的户籍,后续也会产生一连串的问题。
出国注销户口后能不能恢复?
很多定居海外华人不愿意注销户口最纠结的点就在于,户口被注销之后不知道还能不能恢复。
可以明确的一点是:注销的户口可以恢复!
如果持有外国PR,被注销中国户口后,还是可以恢复户籍,但前提条件需回国定居。
话虽如此,但我们都知道,要在中国回复一个户籍,尤其是在大城市,是有多多多么的困难,简直“难于上青天”,因此,如果户籍被注销,基本上就已经没有希望了。
重庆的今天未必就不是其他城市的明天,不管怎么说,未雨绸缪还是很有必要的!